各院(系):
為進一步加強本科生學習過程管理,全面了解在校生學業狀況,保障HUB系統中本科生學籍及課程成績等信息的準確性,根據《華中科技大學普通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學校擬對本科生進行學分清理工作?,F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分清理
1.學分清理范圍
我校在籍的二年級及以上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港澳臺僑及國際學生)。
2.學分清理及處理原則
(1)對未達到第一學年培養計劃總學分2/3的2020級學生和未達到培養計劃累計總學分3/4的2019級、2018級學生,給予學業警示,受學業警示者必須對未獲得學分的課程重修;對未達到培養計劃累計總學分1/2的2020級和未達到培養計劃累計總學分2/3的2019級、2018級學生,原則上應予以退學等處理。
(2)對未達到培養計劃累計總學分3/4的五、六年制各專業2017級、2016級學生,給予學業警示;對未達到培養計劃累計總學分2/3的五、六年制各專業2017級、2016級學生,原則上應予以退學等處理。
(3)醫科類長學制學生的學分清理和學籍處理除按照以上規定執行之外,同時執行《華中科技大學八年制醫學教育學生學籍動態管理辦法》。
(4)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學生和運動訓練專業學生的學分清理除按照以上規定執行之外,同時按照相關類型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3.學分清理要求
(1)對學分清理中須作退學處理的學生,可在網上辦事大廳提交退學申請,附上學生成績單,由院(系)相關領導審批后提交至本科生院。
(2)對學分清理中達到學業警示標準的學生,院(系)通知其在網上辦事大廳提交延長學習期限申請,上傳學生成績單,由院(系)相關領導審批后提交至本科生院。
(3)港澳臺僑學生的學分清理由學生所在院(系)負責。其免修課程(附件1)不在學分清理的計劃之內,清理原則與內地學生一致。
(4)國際學生的學分清理由院(系)負責初審,國際教育學院匯總復核后報本科生院。
(5)對2020年度受到學業警示的學生,各院(系)應跟蹤其學分修讀狀態,并提交相應的書面報告及處理意見。
(6)對今年受到學業警示的學生,各院(系)應提出具體的幫扶措施和計劃。
4.學分清理時間
學分清理工作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1日。請各院(系)于截止日期前填寫《華中科技大學年度本科生學籍異動匯總表》(附件2),將學分清理需處理學生名單和相關材料一并報本科生院(咨詢電話:87542623,周老師 龔老師)。
二、成績信息清理
1.成績信息清理范圍
本次成績信息清理范圍為各院(系)本科生所有課程成績記錄。
2.成績信息清理要求
(1)學生選課后,因出國(境)短期交流,未辦理緩考手續,導致該課程出現成績記錄為“曠考”(含成績記錄為零分)的,予以清理。
(2)學生辦理了休學、延長學習期限等學籍異動降入下一年級后,原年級所選課程未辦理退課手續,導致原年級課程成績記錄為“曠考”(含成績記錄為零分)的,予以清理。
(3)學生轉專業后,學生原專業已選課程未退選且現專業培養計劃中不需修讀,導致該課程出現成績記錄為“曠考”(含成績記錄為零分)的,予以清理。
(4)港澳臺僑學生的免修課程未辦理退選手續,導致該課程出現成績記錄為“曠考”(含成績記錄為零分)的,予以清理。
3.成績信息清理時間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11月1日。
4.成績信息清理操作規則
(1)各院(系)教務管理人員需在HUB系統中認真排查本院(系)學生的學籍狀態、已修讀課程的課程屬性、成績記錄等信息是否準確,如有差錯應及時報本科生院審批并在系統中予以更正。
(2)院(系)教務管理人員須根據本通知中的成績信息清理要求,在HUB系統中對相應學生的課程成績記錄進行刪除操作。所有清理內容務必經本科生院審批后,方能清理。嚴禁擅自變更HUB系統中其他任何信息。
(3)對學生課程成績記錄的刪除情況,院(系)教務管理人員應做好文字記載,并匯總填寫《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課程成績記錄刪除報審表)》(附件3),經院(系)分管教學領導簽字蓋章后上交本科生院存檔備查。
附件:
1. 港澳臺僑本科生免修科目一覽表
2. 華中科技大學年度本科生學籍異動匯總表
3. 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課程成績記錄刪除報審表
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院
2021年9月24日